来源:扬子晚报
男子花388元购买“鹦鹉盲盒”获刑
以快递寄送“宠物盲盒”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该案被告人通过购买“宠物盲盒”获取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太阳鹦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通过购买“盲盒”方式与直接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定罪量刑时是否会存在不同?一般爱好者如何避免相关法律风险?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律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388元购买“宠物盲盒”,获得1只小太阳鹦鹉
从2019年6月起,胡某陆续在网上浏览出售野生动物的信息,在和卖家接触后添加对方微信并达成野生动物交易。2021年三四月间,他在网上以购买宠物盲盒方式花费388元购得小太阳鹦鹉1只。小太阳鹦鹉是绿颊锥尾鹦鹉的俗称。经广东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从胡某家中查获的绿颊锥尾鹦鹉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定,胡某在购买“盲盒”前,就已明知可能会收到“小太阳鹦鹉”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该案判决书显示,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胡某还先后以850元左右的价格非法收购苏卡达陆龟1只,以550元左右价格非法收购绿鬣蜥1只,以1088元的价格非法收购了豹纹陆龟1只,卖家通过快递将这些野生动物“发货”。
经司法鉴定,从胡某家中查获的豹纹陆龟、绿鬣蜥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鹦鹉盲盒”销售较隐蔽,卖家宣称“只赚不亏”
“宠物盲盒”曾在2021年5月引发过一次广泛关注。当时,有网友爆料成都某快递点出现大量“宠物盲盒”,许多小猫小狗在路边奄奄一息,该快递点揽收活猫、狗的“盲盒”快递170多件。之后,又有多地陆续爆出“宠物盲盒”问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相比于猫、狗这样的普通“宠物盲盒”,“鹦鹉盲盒”因为爱好者相对较为小众且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因此其销售及购买显得更加隐蔽。
知情者表示,“鹦鹉盲盒”和相关交易一般都通过微信群进行。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多起涉及买卖鹦鹉的相关刑事案件中的买卖双方均是通过鹦鹉爱好者微信群中相识,然后互加好友进行交流和支付交易的。一张被曝光的疑似“鹦鹉盲盒”广告图片中有“388(元)一个 盒子包邮 只赚不亏”的宣传文字,并列有10个鹦鹉品种的单数及“大概市场价”。
法院: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深圳市龙岗法院经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法,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1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鉴于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龙岗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胡某是通过购买“盲盒”方式获得小太阳鹦鹉。像这样看似包含“不确定”的情况,与直接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相比,在定罪量刑上会有所不同吗?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表示,从该案判决书上看,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判决时,并没有把购买“盲盒”的相关情况认定为可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她认为,法院已查明胡某明知可能收到小太阳鹦鹉,那么从主观方面看,其购买“盲盒”就是为了获得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应属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因此购买“盲盒”和直接购买的性质是相同的。
【律师说法】
买鹦鹉当宠物风险较高,律师提醒勿存侥幸心理
那么,如果不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宠物盲盒”是否合法呢?
常璇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法律虽然对买卖“宠物盲盒”没有直接作出禁止,但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3条,各种活的动物属于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物品,而快递寄送是目前买卖盲盒的主要方式。同时,买卖“宠物盲盒”涉及的动物饲养、运输以及经营售卖行为都需要符合动物检疫法的防疫检疫要求,否则将涉嫌违法,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因引发疾病传染或因动物死亡严重污染环境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常璇还提醒,不管是否通过“盲盒”,购买鹦鹉作为宠物本身就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
她告诉记者,其实大多数鹦鹉品种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被列为我国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我国法律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非常严格,销售、购买鹦鹉很容易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个人可以合法养殖的鹦鹉仅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三种。但在实际交易中,一些商家会利用爱好者追求独特的猎奇心理,以及对鹦鹉品种和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的空子,向爱好者推荐其他品种的鹦鹉,以此牟取更高的利润。
常璇表示,从购买者的角度而言,一定要避免存在“买几只小鸟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购买鹦鹉在家豢养,因为这不但会带来法律风险,这种行为本身也是对鸟类的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