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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公安保护野生动物暖心行动

06-25

江苏常熟公安保护野生动物暖心行动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维护生态平衡,常熟公安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在积极救助野生动物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用实际行动守护自然生态。

“当时我刚走过那座桥边,突然草丛中‘冲’出来这个小家伙,把我吓了一跳呢!”

上月底,家住李袁东费巷的万先生在桥边散步时,意外发现一只灰色“小鸡”在草丛中奔跑。万先生担心其安全,遂将其捕捉并报警求助。滨江派出所值班队员赶到现场后,通过手机识别软件确认该“小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雏鸟。值班民警对其进行了全身检查,确认其未受伤后,进行了简单的喂食。

次日,正当派出所安排队员将小雏鸟安全送至动物园进行放养时,又接到群众报警称有野生动物需要救助,而这次的主角可是个“小仙女”。

“昨天晚上它突然飞到我家中,我看这只鸟并不常见,我猜测可能是某种保护动物,所以简单喂养后立即与你们联系了。”万女士告诉现场民警。经查看,大家一致猜测这只色彩斑斓的“小仙女”极有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仙八色鸫。最终,与小红隼一并被送往虞山动物园。经专业人员查看,确认了其中的“小仙女”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仙八色鸫无误。

此外,滨江派出所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逐年增多。据统计,今年共接获保护动物相关警情6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警察同志,我在虞冶大桥这边捡到一只孔雀,翅膀上的羽毛好像被剪了,不知道怎么处理。”

本月上旬的一天,尚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虞冶大桥附近发现一只孔雀,疑似家养且翅膀被剪。民警赶赴现场后,将孔雀带回所内安置。经观察,该孔雀为雌性蓝孔雀,因翅羽被剪及体态肥胖,判断为家养。民警四处走访寻找主人无果后,考虑到孔雀的焦躁状态及所内条件有限,决定将其送往常熟动物园,由专业人士照顾。

据了解,孔雀有绿孔雀、蓝孔雀、刚果孔雀三种,其中,绿孔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禁止个人饲养、买卖、捕杀及食用。而蓝孔雀最为常见,但因属于国家“三有动物”,也需要获得相关许可证才能进行私人养殖。

“幸亏当时天色尚未全暗,否则我恐怕会无意中踩到这个小生命。”

就在同一周,尚湖辖区的余先生则是在自家菜地中意外“邂逅”了一只小猫头鹰。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捧起,发现其脚部受伤。为防止小猫头鹰再次受伤,余先生立即用纸盒将其装起,并送至尚湖派出所进行安置。今年以来,尚湖派出所成功处置野生动物警情4起。

次日,尚湖派出所民警将小猫头鹰移交给虞山动物园。经过工作人员的检查,确认这只猫头鹰的学名为“纵纹腹小鸮”,俗称“小猫头鹰”,和猫头鹰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巧合的是,动物园此时正在照料前几日由度假区派出所和大义派出所送来的猫头鹰,让他们也有了个伴。

据了解,上个月底,度假区的王先生在散步时,发现路边草堆里有一只无法动弹的幼鸟,它用呆萌的大眼睛望着他,令人心生怜悯。而在大义辖区的东联村,居民在三楼发现了一只鸟类幼崽及一枚未孵化的蛋。由于他们无法确认这些是否为保护动物,因此都选择了报警求助。

最终,这些动物均被安全送至虞山动物园。今年,度假区派出所和大义派出所已成功开展了总计7起类似的野生动物救助行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常熟市公安局四中队中队长田金鑫说,“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警情的不断增长,这也意味着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在提升。”今年以来,常熟公安妥善处置野生动物警情39起,为共筑和谐生态环境作出了贡献。

文/苏景汇 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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